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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絡虛假營銷 罰酒三杯力度不夠

項向榮
2018年12月24日15:26 | 來源:錢江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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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網絡虛假營銷,罰酒三杯力度不夠

古有花木蘭,今有賣酒女。近期,一大波代父賣酒的營銷廣告在網絡上刷屏。但貴州仁懷市委宣傳部22日對外通報,網上傳播的“替父代言賣酒”推文系虛假廣告,仁懷市茅台鎮醉臣酒業有限公司被市場監管局認定已造成一定負面影響,罰款45000元。

在營銷廣告中,故事的主人公“陳靜”通常是青春靚麗的女大學生。她放棄高薪或者城市生活,回到茅台鎮老家幫助父親賣酒。雖然這些酒最低每瓶隻賣到16.5元,但操盤者大多對標貴州茅台,部分廣告甚至表示“我們對天發誓,比1500元的某台酒還要好喝。”由於版本不同,“陳靜”不僅面貌不一樣,年齡也出現混亂,連“父親”也由多人扮演,純屬不一樣的妹子,不一樣的爹。網友吐槽:“難道茅台鎮的酒廠老板都有個立志賣酒的女兒?”不僅如此,其官方商城中提供的生產廠家與網店中產地都不一樣,其漏洞之大,令人啼笑皆非。

早有業內人士指出“這是個騙局”,因為白酒行業的稅負較高,消費稅是20%,每斤還有0.5元的從量計稅,另有16%增值稅。所以,扣稅以后的低價醬酒不可能是糧食酒。針對廣告中頻繁出現的洞藏酒,業內人士也指出現在沒有任何的科學研究証明洞藏就是好酒,而且也沒有那麼多洞可以拿來儲藏酒。

其實,人們對“替父代言賣酒”那女的究竟是誰和到底誰是她爹並不真正感興趣,人們就想知道這個“醉臣酒業”賣的到底是不是純糧食的酒,這個廣告到底是不是虛假廣告?如今,所謂的情感營銷大行其道。不僅有代父賣酒,還有代父賣海參,替滯銷老農賣蔬果,前不久所謂的楊霞賣蜂蜜的虛假廣告、情感大V“故姐”的吸金騙局也攪得滿城風雨。

這種虛假情感營銷造成的影響惡劣。以“替父代言賣酒”為例,茅台鎮小作坊企業魚龍混雜良莠不齊,大量小作坊弄虛作假以次充好,茅台鎮網絡推廣亂象,正在傷害茅台鎮醬香產區的產地信譽。更重要的是,這種打著“朴實鄉村”招牌但卻喪失底線的情感營銷,傷的恰恰是人的情感、人的善心,它不僅有違商業倫理,更是傷害社會道德。有網友調侃:本來我是良心過意不去才去喝酒,現在我才知道我的良心被出賣了。自己以前還在抱怨父母容易受騙,這會兒自己卻栽了。

如今,“虛擬現實”已經進入尋常百姓家,其中的真真假假著實讓人防不勝防。雖然,對於“替父代言賣酒”,有關方面已經認定其為虛假廣告,罰款45000元,但是網友認為這遠遠不夠,難道他們造成的損失僅僅45000元?按照法律,陳述內容與事實嚴重不符,已經涉嫌《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中規定的虛假宣傳行為。根據相關規定,經營者或可被處二十萬元以上一百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處一百萬元以上二百萬元以下的罰款,可以吊銷營業執照。新《電商法》也規定,電子商務經營者不得進行虛假或者引人誤解的商業宣傳。另外,對發布推文的人員、平台的審核不嚴是否也應該處罰?這一切,需要有關部門盡快制定規矩,僅僅罰酒三杯式的處罰不能徹底杜絕類似的情況再度發生。

本報評論員

項向榮

(責編:易瀟、楊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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