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聲音商標離我們並不遠

孫玥
2018年12月05日08:33 | 來源:北京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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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聲音商標離我們並不遠

QQ聊天軟件1999年“橫空出世”,“嘀嘀嘀嘀嘀嘀”的QQ新消息提示音便與很多網民相伴多年。騰訊公司欲將該提示音注冊為商標,但其注冊申請分別被商標局、商標評審委員會駁回。該公司不服相關決定,到法院提起訴訟,這是我國第一起因聲音商標注冊被駁回而引發的訴訟案件。直至近日,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才對此案“一錘定音”。看似陌生的聲音商標,其實離我們並不遙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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聲音可申請注冊為商標

商標是一種商業標志,其根本特征在於具有顯著性。通俗地講,就是當某一標志被用於標識商品、服務的時候,消費者能夠順利、清晰地區分同類或類似商品、服務來源,明確知道是屬於不同企業、不同品牌的商品、服務,不會發生張冠李戴的一種特性。

傳統的商標大多是由文字、圖形、字母、數字、三維標志、顏色以及上述要素組合而成,人們往往一看便知。隨著社會發展的日新月異,當人們在聽到某些具有較高辨識度的聲音時,也會馬上聯想到相關的節目、商品、服務,這就說明聲音可以起到識別、區分商品或服務的作用,具有顯著性,這便為聲音作為商標提供了可能。

需要指出的是,聲音作為商標與文字圖形類傳統商標存在明顯的不同。傳統商標可以貼附於商品或服務之上,人們通過視覺感官便能知悉﹔而聲音商標僅能通過技術手段、傳播載體,使人們通過聽覺進行感知。

在我國2014年新實施的商標法中,將聲音納入可申請注冊商標的范圍之內,第八條規定:“任何能夠將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商品與他人的商品區別開的標志,包括文字、圖形、字母、數字、三維標志、顏色組合和聲音等,以及上述要素的組合,均可以作為商標申請注冊”,為聲音注冊為商標提供了法律基礎。

我國的商標法實施條例對聲音商標申請注冊的具體要求作出了更為明確的規定,如“以聲音標志申請商標注冊的,應當在申請書中予以聲明,提交符合要求的聲音樣本,對申請注冊的聲音商標進行描述,說明商標的使用方式”等。同時,最新修訂的《商標審查及審理標准》中,也增加了聲音商標的審查條款,即在一般情況下聲音商標須經過長期使用方能獲得顯著性。實踐中,聲音商標可以由純音樂性質的聲音(如樂曲)構成,也可以由非音樂性質的聲音(如動物叫聲、人聲)構成,亦可由二者混合構成。

雖然用聲音申請注冊商標有章可循,但是實施操作難度較大,因而從新商標法實施至今,獲准注冊的聲音商標並未像之前專家學者預測的那樣出現大爆發的跡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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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個聲音商標成經典

傳統商標一直居於商標注冊的主導地位,隨著各類先進技術手段的出現,較高辨識度的聲音的傳播速度與影響力日益提升。此類聲音在市場經濟中具有高度稀缺性和較高的經濟價值,因而受到相關企業,乃至相關國家的重視,但時至今日也隻有少數國家或地區接受聲音作為商標,對其予以注冊。

世界上第一例聲音商標出現在美國,美國1946年制定的《蘭哈姆法》通過“文字、姓氏、象征、設計或以上之組合”這一寬泛的表述方式將聲音納入商標標記的要素之中,但直到1978年美國商標審理和上訴委員會才明文規定聲音標記可以作為一種商標予以核准注冊。美國法院也認可聲音可以幫助消費者區分商品來源,通過對聲音標志的使用,能夠在聽眾心中建立聲音與特定商品和服務之間的橋梁。美國全國廣播公司NBC三響音階,是美國專利商標局注冊的第一個聲音商標。

德國於1996年對《商標和其他標志保護法》進行了修訂,規定:“任何能夠將其使用的商品或服務與使用其他標志的商品或服務相區別的標志,都可以作為商標獲得保護,尤其是文字(包括人名)、圖案、字母、數字、聲音標志、三維造型,還包括單一顏色或顏色的組合。”獲得注冊的聲音商標有摩托羅拉“Hello MOTO”聲音商標、大眾汽車“DAS AUTO”聲音商標等。加拿大自2012年起也接受聲音商標的注冊申請,獲批的首例聲音商標是米高梅電影公司的獅子吼聲音商標。

我國在新商標法實施后,第一個聲音商標是由中國國際廣播電台申請注冊的“中國國際廣播電台廣播節目開始曲”。此外,成功注冊為聲音商標的還包括尤妮佳股份有限公司的由兩個音節組成的“sofy”蘇菲廣告末尾曲﹔影星成龍原聲朗讀的“望子成龍小霸王”聲音﹔諾基亞手機經典鈴聲“Nokia Tune”﹔英特爾公司的“燈,等燈等燈(音)”聲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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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歌等特殊聲音不得注冊

我國實行商標注冊制度,聲音要想成為商標,必須經過注冊,進而取得專用權。聲音注冊為商標必須符合以下幾個重要條件:

第一、特殊聲音不得注冊。就聲音商標而言,與我(外)國國歌、軍歌,國際歌等旋律相同或近似的聲音不得申請注冊為商標﹔同時,聲音中不得包含民族歧視的話語等。

第二、不得損害他人在先權利。我國商標法規定,申請商標注冊不得損害他人現有的在先權利,也不得以不正當手段搶先注冊他人已經使用並有一定影響的商標。

第三、通用性、功能性聲音不得注冊。若某一聲音被某一行業的經營者廣泛使用且眾所周知,或者某一聲音對商品的使用目的來說是必不可少的,則該聲音不得注冊為商標。例如“結婚進行曲”就不能被注冊成為婚慶服務行業的聲音商標,微波爐的提示音“乒-(音)”也不能被注冊為該行業的聲音商標。

第四、具有顯著性。根據商標法、商標法實施條例等法律法規的規定,隻有具備顯著特征的標志或聲音才能注冊為商標。顯著性是商標注冊,尤其是聲音商標注冊的核心要件。結合最近的QQ提示音一案來看,商標局以及復審的商標評審委員會,均認為QQ提示音缺乏顯著性,難以起到區分的作用,因此,對該提示音決定不予注冊為商標。騰訊公司對此不服,向北京知識產權法院提出訴訟。經法院審理后認為,騰訊公司的申請商標具有特定的節奏、音效,且並非生活中所常見,另外結合QQ軟件知名度、“QQ”商標知名度、申請商標知名度及相互間對應關系,認為該商標指定使用在電視播放、新聞社服務項目上可以起到商標應有的標識服務來源的功能,具有顯著性,因而判決撤銷商標評審委員會作出的被訴決定,由商標評審委員會重新作出決定。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在二審中同樣認定該提示音具有顯著性,最終維持一審判決。

聲音商標的出現極大豐富了商標的形式,也為企業提供了更廣闊的選擇空間,而且與普通的視覺商標相比,聲音商標能帶給消費者更多的心理暗示,可以在情緒上更好地滿足消費者,蘊含著巨大的商業價值。

(作者單位:北京市石景山區人民法院)

(責編:易瀟、畢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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