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團伙開發色情直播APP牟利 涉案金額2.5億

范躍紅
2018年10月15日08:06 | 來源:檢察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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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團伙開發色情直播APP牟利 涉案金額2.5億

  涉案金額2.5億 藏匿境外逃避打擊

  浙江特大跨境網絡傳播淫穢物品牟利案22名犯罪嫌疑人被批捕

  開發色情聚合直播APP,並大力發展代理,分銷卡密牟取暴利,涉案金額達2.5億元。日前,備受關注的浙江省特大跨境網絡傳播淫穢物品牟利案有了新進展,截至10月11日,嘉興市南湖區檢察院以涉嫌傳播淫穢物品牟利罪已批准逮捕陳某、周某、郭某等22名犯罪嫌疑人。

  該案系公安部“淨網2018”專項行動挂牌督辦案件,是目前偵破的一起案值最大的利用網絡平台,大范圍、高密度傳播淫穢物品牟利案。

  利欲熏心,開發色情聚合直播APP,案值高達2.5億

  犯罪嫌疑人陳某和周某是同學,2017年,兩人聊起了網絡色情平台,商量要做一個付費觀看色情直播和色情視頻的網絡平台,借此牟利。兩人一拍即合,周某想到了自己從前一位從事軟件開發的同事郭某,決定邀他入伙。

  周某和陳某一起找到郭某,希望他幫忙開發平台軟件。於是,郭某一邊上班,一邊在家裡研發軟件,用一個月左右的時間就研制成功了軟件框架。三人給這款軟件命名為“小強魔盒”。

  一開始,“小強魔盒”隻有直播功能,后來郭某不斷改進,又增加了雲播、影視等欄目,破解了許多網絡色情直播平台和色情網站,將其鏈接整合到自己的平台中,軟件整合的平台多達上百個。

  這款“小強魔盒”需注冊充值卡密才能使用,三人靠出售卡密非法牟利,將卡密分為月卡、季卡、年卡不同類型,分別以不同價格出售。為了方便給代理發放卡密,郭某還制作了一個后台,可以一次性大量發放卡密。

  在平台運營過程中,三人各有分工,郭某主要負責平台軟件的制作和維護,周某負責收集其他直播平台的資料,交給郭某進行破解、整合,陳某則負責銷售,把卡密賣給代理,由代理進行分銷。

  陳某交代,一開始,每個月能賣出1萬張左右的月卡,后來“生意”越做越大,每個月能賣到10萬張左右,最后每個月甚至能賣出二三十萬張。

  據一名落網的代理供述,“購買卡密的交易金額剛開始是每天四五萬元,后來每天七八萬元”,逐漸越買越多。

  據了解,截至陳某等主要犯罪嫌疑人落網,該手機APP平台已發展代理1.6萬余名,觀看會員達350多萬,涉案金額達2.5億元。

  狡兔三窟,為逃避打擊多次更名軟件,窩點轉移至境外

  陳某交代,選擇做聚合平台而不直接做直播平台,主要是覺得直接做色情直播風險比較大,把別人的直播視頻接入到自己的網絡平台,既可以賺錢,風險又小。

  為了逃避打擊,陳某等人可謂絞盡腦汁。

  三人租用了香港的服務器,除了APP的服務器之外,還有專門用於遠程登錄的服務器,通過遠程桌面登錄,再通過聊天工具進行交流。

  除此之外,三人頻繁變更軟件名稱,由最早的“小強魔盒”,改名為“V客”,之后又分別把名稱改成“URbox”“Max”等,為躲避相關部門查處,陳某等人還曾將APP下架,直到認為風頭已過,才繼續上線牟利。

  同時,陳某等人多次轉移窩點,將犯罪窩點先后設置在廈門、珠海、澳門等地,此后,陳某等人認為在國內不安全,便將目光轉移到境外。

  經過一番考察,陳某等人最終決定在柬埔寨設置境外窩點。他們藏匿到柬埔寨西哈努克市,租了一間別墅,繼續干著非法的勾當,並通過網絡和國內的代理聯系。

  法網恢恢,拔出蘿卜帶出泥,順勢抓獲賭博團伙

  藏到境外后,陳某等人以為可以就此高枕無憂,仍然恣意妄為,沒有絲毫收斂。

  然而,他們的所作所為已引起警方密切關注,全國“掃黃打非”辦公室和公安部對此案聯合挂牌督辦。經過前期偵查和周密部署,我國民警奔赴柬埔寨,會同柬埔寨警方一道,一舉抓獲了陳某等犯罪嫌疑人,扣押了30余台筆記本電腦、40余部手機和若干銀行卡、U盾、手機卡等作案工具,成功打掉了這一盤踞境外、利用網絡傳播淫穢物品牟利的特大犯罪團伙。

  抓捕行動中,警方還有其他的收獲。

  在犯罪窩點,除了陳某等人,警方同時抓獲了一批租住在別墅內的其他中國籍租客。這些租客雖然沒有像陳某等人一樣做色情平台,但干的卻是另一個勾當:運營網絡賭博平台。

  這個網絡賭博平台的主要犯罪嫌疑人之一王某和陳某系表兄弟,兩人關系密切。王某等人的賭博平台主要面向大陸地區的賭客推廣,借此牟利。陳某自恃自己“生意”做得好,有時還會給王某出主意,傳授“經驗”。

  最終,這兩個犯罪團伙被連根拔除。

  9月30日,嘉興南湖警方經前期偵查,將陳某等人提請南湖區檢察院審查批捕。

  南湖區檢察院經審查認為,犯罪嫌疑人陳某伙同周某、郭某開發涉黃直播手機APP軟件並通過銷售平台卡密牟利,為逃避打擊先后在中國澳門和柬埔寨等地進行網站維護和后台管理,並先后修改軟件名稱,其間雇用他人為平台做美工,在國內大肆發展下家代理分銷卡密,從中獲取巨額利益至少達到800萬元。三人的行為均已觸犯刑法相關規定,涉嫌傳播淫穢物品牟利罪。

  10月4日,該院依法作出決定,批准逮捕該案主要犯罪嫌疑人郭某、陳某和周某。

  此后,該院又以涉嫌傳播淫穢物品牟利罪批准逮捕該案19名犯罪嫌疑人。

  同時,對公安機關查獲的網絡賭博平台犯罪團伙,該院也以涉嫌開設賭場罪依法對犯罪嫌疑人王某等9人批准逮捕。

  目前,案件還在進一步偵查中。

(責編:易瀟、楊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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