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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交易“坑”多 監管亟待加強

周小苑  丁安一
2018年09月27日08:19 | 來源:人民網-人民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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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來,互聯網共享經濟模式深入社會生活各個方面,物品更新換代頻率加快,以C2C(個人與個人之間的電子商務)模式進行二手閑置物品的在線交易發展迅速。日前,艾媒咨詢發布《2018上半年中國在線二手交易市場監測報告》顯示,2017年我國在線二手交易用戶規模達0.76億人,增長率達55.1%,預計2018年用戶規模將超過1億人。

  然而,以次充好、偷梁換柱,轉場交易、吞吃押金,調包退貨、維權艱難……看似雙贏的交易方式背后卻隱藏了不少“坑”,不少二手交易平台淪為滋生詐騙的溫床。要讓二手交易透明化、規范化,真正能發揮促進資源高效循環利用的作用,亟待監管發力。

  針對違約成本低,買賣雙方須自律

  “看到同為粉絲圈的網友轉賣演唱會門票,正好是我想要的場次,100多號的座位也比較靠前。”重慶的小王在某二手平台上購買偶像的演唱會門票,可收到票后卻傻眼了,座位號數字有明顯被摳除的痕跡。原本是1000多號的站票,被摳除第四位數后“搖身一變”成了100多號的座位票,價格也翻了幾倍。在申請客服介入后,小王卻被判敗訴。后來她發現對方是個“慣犯”,便選擇了向網警報警,對方最終賠償了部分錢款。

  “網絡二手交易規則中定價權在賣方,買家需要自主判斷商品的真假和質量。而有些產品從外觀圖片不易看出問題,容易上當受騙。”大學生小潘在購買二手數碼產品時也遭遇了“貨不符實”的騙局,損失200多元。

  對於此類現象,浙江墾丁律師事務所麻策律師認為,網絡二手交易平台的亂象和其平台性質呈強關聯。“經營商家以個人名義進駐銷售,被認定為非經營性交易不受消費者權益保護法保護,導致賣家違法成本低﹔同時,個人與個人之間的交易規范不比商家‘專業’,買家對於二手物品質量的天然期待弱化,賣家也往往抱著‘打一槍換一地’的心態,逃避交易責任。”

  事實上,除了買家被“坑”,賣家被騙的也不在少數。南京的小林在二手平台上出售自己的“充電寶”,結果買家簽收后便借口質量有問題,申請砍價50元。苦於沒有留存証據,小林隻得自認倒霉。“后來在網上看到有很多賣家有類似經歷,他們管這種騙術叫‘到手刀’,即貨物到手后惡意砍價,從中牟利。”此外,買家調包退貨、轉場交易吞押金、交換物品被騙等陷阱也屢屢出現。

  “二手平台交易雙方均存在‘違約成本’過低的情況,誠信交易極大程度依賴於雙方自律。在貨物真偽、交易及時性、信用懲罰機制、交易雙方信息等方面,都存在或大或小的問題。”電子商務研究中心主任曹磊說。

  解決投訴維權難,交易平台應出招

  據新浪黑貓投訴平台數據顯示,從今年3月到7月已有超過100起對二手交易平台“轉轉”的投訴。艾媒大數據輿情監控系統數據也表明,網友對二手電商平台“閑魚”言值為34.6(滿分100),“轉轉”的言值為39.1,也就是說評價均偏負面。

  由於缺乏行業規范,投訴多、維權難的問題逐漸顯現,對買賣雙方的合法權益均造成一定的侵害。針對這些現實問題,一些二手交易平台積極創新商業模式,搭建誠信平台,推動糾紛解決,維護各方權益。

  “買家和賣家發生爭執,作為評審員你會支持誰?快來投票吧。”上海的李女士收到二手電商平台閑魚APP發來的一條“閑魚小法庭”評審邀請通知,調解一起一雙鞋子是否為正品的糾紛。在賣家和買家舉証辯論后,評審們最終投票判賣家勝利,交易結果自此“一錘定音”。據閑魚工作人員介紹,在交易過程中如產生糾紛,可申請開啟“閑魚小法庭”,由系統隨機挑選17名優質用戶參與評審,並最終決定交易結果。

  不僅是閑魚,其它一些平台也在源頭開始嘗試:開啟實名認証環節,對用戶進行身份証和人臉識別的雙重認証,把平台賣家用戶的違規記錄計入個人誠信檔案,提供二手手機驗機服務等。

  交易平台不能隻負責建平台,也應該管好平台,才能在二手交易中發揮更大的作用。“我們國家對二手交易沒有特殊性的法律規定,由於依據的法律跨度太大,造成執法難度也較大。”中國政法大學傳播法研究中心副主任朱巍表示,相關部門應對二手市場管理聯合出台針對性指導意見,明確平台企業和交易用戶的權利和責任,做到有法可依、有規可循,進一步管好網上二手交易市場,推動其健康有序發展。


  《 人民日報 》( 2018年09月27日 20 版)

(責編:易瀟、楊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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