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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司法大數據報告:網約車案發率遠低於傳統出租車

2018年09月20日21:58 | 來源:人民日報客戶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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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今天(9月20日)從最高人民法院獲悉,中國司法大數據研究院近日發布報告,報告顯示,2017年,全國各級人民法院一審審結的被告人為網絡約車司機且在提供服務過程中實施犯罪的案件量不足20件,網絡約車司機每萬人案發率為0.048,其中,77.78%案件的侵害對象為乘客。而同期全國各級人民法院一審審結的被告人為傳統出租車司機且在提供服務過程中實施犯罪的案件量為170余件,傳統出租車司機每萬人案發率為0.627,其中,46.26%案件的侵害對象為乘客。

大數據顯示,提供服務過程中,由網絡約車司機實施的犯罪,排名靠前的罪名有:故意傷害罪(38.89%),交通肇事罪(16.67%), 強奸罪和強制猥褻罪(合計16.67%)。由傳統出租車司機實施的犯罪,排名靠前的罪名有:故意傷害罪(27.43%),走私、販賣、運輸、制造毒品罪( 16% ) , 交通肇事罪(14.29%),盜竊罪(9.14%),危險駕駛罪(8%),強奸罪(6.86%)。

犯罪誘因方面,在服務過程中,傳統出租車司機犯罪案件多為司乘合謀犯罪,司機提供運載工具,佔比29.21%。網絡約車司機犯罪案件多為司機與乘客或他人發生口角,佔比38.89%。兩類司機與乘客發生口角的首要原因為車費,其中,網絡約車司機涉案佔比更高。 在網絡約車司機犯罪案件中,行車路線和遲到引發口角分別位居第二、第三原因。在傳統出租車司機犯罪案件中,因瑣事和拒載引發口角位居第二、第三原因。

報告顯示,提供服務過程中,由傳統出租車司機實施犯罪的案件,15.43%的案件中有醉酒情節,其中乘客醉酒佔比51.85%,司機醉酒佔比48.15%。而在傳統出租車司機侵害乘客的案件中,有醉酒情節的佔比20.99%,其中乘客醉酒佔比83.35%,司機醉酒佔比16.65%。 提供服務過程或侵害乘客案件中,網絡約車司機案件中暫無醉酒情節。

根據大數據分析,在提供服務過程中,由網絡約車司機實施犯罪的案件,61.11%的案件為臨時起意。 由傳統出租車司機實施犯罪的案件,有預謀的比重略高於臨時起意,其中,49.71% 的案件為臨時起意。傳統出租車司機實施犯罪的時間段為夜間的,佔比29.71%。網絡約車司機實施犯罪的時間段為夜間的,佔比50%。在受害者為乘客的犯罪案件中,傳統出租車司機實施犯罪地點中,車內佔比最高,佔比45.68%。網絡約車司機實施犯罪地點中,起止點沿線地點佔比最高,佔比57.14%。

在服務過程中,傳統出租車司機實施犯罪,有犯罪前科記錄的司機佔比6.18%,其中,侵害乘客的有犯罪前科記錄的司機佔比7.32%。網絡約車司機實施犯罪,有犯罪前科記錄的司機佔比11.11%,侵害乘客的有犯罪前科記錄的司機佔比14.29%,較網絡約車司機高7個百分點。

來源:人民日報客戶端-徐雋

(責編:初梓瑞、庄紅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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