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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遞櫃悄然收費 誰來買單

王曉然 陳韻哲
2018年09月19日07:48 | 來源:北京商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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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快遞櫃悄然收費 誰來買單

快遞櫃的出現提供了末端配送的便利,在前期廣泛布點、免費推廣培育大眾使用習慣后,企業也開始探索盈利模式。近日,有消費者向北京商報記者反映,自家樓下一直免費的快遞櫃突然開始收取費用,但誰來付費卻是由快遞員來決定。對此,消費者表示了不滿,快遞員同時也強調了自己的苦衷。那麼,到底應該由誰來為收費的快遞櫃買單呢?

消費者被迫“買單”

近日,家住天通苑社區的張先生向北京商報記者反映,自家樓下一直免費的快遞櫃突然開始收取費用。

據了解,張先生今年7月起開始收到收件提示短信。短信顯示“超過24小時收取服務費5角/天”。起初,張先生把這個現象當作快遞櫃企業的常規收費行為,“反正我也不會超過24小時不取件,所以對我來說快遞櫃還是免費的”。直到今年9月,短信中的取件提示發生了變化,由原來的“超過24小時收取服務費5角/天”變成了“服務費5角/天”。

無獨有偶,同樣住在該社區的李女士介紹,今年8月開始,她下樓取件時發現不得不支付1元錢才能提取快遞。“當時因為還有其他人在排隊取件,我便掃碼支付拿走了快遞。”事后李女士才注意到,這1元費用包含了取件本身的服務費和逾期費用。

對於突然集中出現的收件人支付快遞櫃費用,一位在天通苑社區經常派件的快遞員表示,張先生所在小區由於此前近鄰寶一直處於推廣期,所以可以免費使用,但是7月左右就開始收費了。

經過調查記者發現,張先生和李女士所在的小區快遞櫃為靈活付費模式,即快遞員可以選擇自己付費或由收件人付費。

對此,近鄰寶客服人員表示,“若投遞時選擇快遞員付費,收件人可在24小時內免費取件﹔但若投遞時選擇收件人付費,快件投遞到快件箱后開始計費”。不過該客服人員強調,如果快遞員選擇收件人付費,須提前致電收件人征得同意。

而實際情況是,張先生和李女士沒有收到過快遞員的征求電話。張先生表示,自己從未接到任何告知電話,“每次都是系統短信發出后,才得知快遞又被放置櫃中”。

快遞員的無奈

北京商報記者曾調查發現,除了部分沒有安裝智能快遞櫃的社區,快遞送貨不上門、不告知,直接放快遞櫃已成為比較普遍的現象,除了張先生所在的昌平區,海澱、朝陽、豐台等區域均有出現。這背后其實有著配送員業務量和經濟兩方面的現實壓力。

一位中通快遞員對記者表示,將快遞放入快遞櫃也是出於無奈的選擇。目前,網點運力已無法滿足周邊的配送需求,所以就將小件物品默認放入小區的智能快遞櫃中,但快遞櫃收費后部分配送員不願承擔該費用,隻能選擇收件人付費。

該快遞員解釋稱,“通常情況下,網點快遞員一天的配送量為100單,面對即將到來的‘雙11’人手更為緊缺,如果要都送上門,我們真的無法完成派送任務。此外,以我個人為例,每單的收入為1元左右,如果放入快遞櫃的每份物品都要自掏腰包,我無法承擔這麼大的經濟壓力”。

中國快遞協會副會長、秘書長孫康在“雙11物流服務動員會”上介紹,今年“雙11”包裹量將達到十年來最高點,截至今年8月中國快遞量已經超過300億件,每天達到1.8億件。面對如此巨大的業務增長,快遞末端配送的形式也變得愈加嚴峻。

與此同時,前期“燒錢”鋪市場的智能快遞櫃經過了多年虧損,開始尋求多種盈利方式。豐巢相關負責人則表示,收費模式的實施是實際運營中摸索出的必然結果。

配送形式應多元化

中通相關負責人表示,中通目前與主流的快遞櫃公司有系統對接,但公司要求一線快遞員需要征得收件人同意后方可入櫃。至於入櫃費用,一般分為兩種情況,一種是業務員自己承擔,成本在派件收入裡,另一種情況是由派件網點承擔。

此外,一位不願具名的快遞公司負責人也向北京商報記者表示,目前國家在政策上鼓勵快遞櫃的高效使用,如果真的出現快遞員未事先通知就將包裹放入快遞櫃的情況,快遞公司一般也會第一時間進行處理,但具體處理方式屬於內部管理制度,暫時不便透露。

快遞專家趙小敏認為,消費者和快遞員都不應作為快遞櫃費用的承擔者,而是應該由快遞企業通過提升快遞價格來“支付”這部分成本。

快遞櫃是末端配送的重要組成部分,在發展過程中要考慮各方利益,趙小敏認為,費用不應該機械地從消費者或快遞員手中收取。“這不是說快遞櫃真的要向快遞企業收取費用,而是快遞企業可通過快遞價格部分調整讓消費者有更多收件選擇。”

趙小敏解釋,現階段加盟制快遞價格過低,各大企業為了市場份額不斷降低快遞價格,使這一部分的成本壓力轉移至各個網點,壓榨了網點利潤,而網點將這部分壓力又轉移至快遞員身上,形成惡性循環,出現快遞員不通知消費者且選擇收件人付費的方式將物品寄存快遞櫃中。

國家郵政局發展研究中心研究員、物流學博士方璽也表示,末端網點的建設在很大程度上提升了配送效率,消費者也在逐漸適應更多元化的配送形式。未來消費者可以在寄件過程中明確配送方式,在訂單中標注是否可接受代收服務。而快遞員應遵守行業規范,電話確認收件人是否方便親自接收。

 

(責編:董思睿、楊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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