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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數據時代如何防止“數據裸奔”

記者 楊洋 北京報道
2018年07月23日07:49 | 來源:經濟參考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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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大數據時代如何防止“數據裸奔”

  社交娛樂、資訊閱讀、網絡購物、旅游攻略、美食烹飪、健身跑步、講座課程……在智能手機加載不同種類的APP應用后,人們的生活開始變得方便快捷、多姿多彩。然而,大數據、雲計算、人工智能等新技術的運用,在充分發揮數據價值的同時,也給個人隱私保護帶來嚴峻挑戰,數據產業的發展和個人信息安全之間出現了失衡。

  隱私or便利

  互聯網上的“透明人”

  “中國人更加開放,對隱私問題沒有那麼敏感,很多情況下他們願意用隱私交換便利性。”今年3月,一位知名互聯網企業負責人在公開場合談到個人信息保護的問題。然而,這一言論迅速擊中了網民的痛點:在大數據時代,普通網民究竟還有沒有隱私?我們如何保護個人信息?

  日常生活中,人們也常常面臨“選擇”:是否同意獲取個人信息。使用一個簡單的應用程序,注冊一個網絡賬號,都會讓用戶提供手機號碼、身份証號、銀行卡號等隱私信息。

  安裝一個新的APP,使用前先要收到一連串的提醒:“允許發送通知”“允許訪問位置”“允許獲得手機通訊錄”“允許啟用電話、短信、相機”……盡管用戶可以選擇“同意”或者“不同意”,但用戶一旦選擇了“不同意”,很多APP便自動退出不再提供服務。

  甚至發在個人朋友圈中的照片,都有可能被他人惡意盜取。近日有媒體曝光稱,大量來自朋友圈、QQ空間或者微博上的私人照片,正在被放在網上低價出售,甚至被非法用於商業廣告或婚戀網站。對此,有網友感嘆:“原來,我們一直在互聯網上‘裸奔’!”

  網上個人信息泄露還可能引發次生災害,成為精准詐騙的幫凶。一些人把個人隱私信息當成賺錢的工具,通過售賣越權獲取的用戶信息獲得巨額利潤,並由此形成了黑色產業鏈。如何提高網絡安全性,保護用戶的個人信息,成為互聯網時代人們的核心關切。

  北京大學互聯網發展研究中心主任田麗認為,隨著互聯網技術的快速普及,傳統問題向互聯網延伸,線上向線下延伸,人類空間向虛擬空間延伸。人們在互聯網上變成了“透明人”,個人的一舉一動都被互聯網“記錄在案”,導致人們在網絡空間越來越缺乏安全感。

  “每個人在網絡中都無所遁形。”中國互聯網協會個人信息保護工作委員會秘書長李美燕談到,“數據爬虫”爬進了千家萬戶,人們發出的每一條信息,瀏覽的每一個痕跡,都不再是自己獨有的存儲記錄,而是變成他人接近你的路標。國內外頻頻高發的個人信息保護事件,使個人信息保護態勢更加嚴峻。

  利用vs保護

  大數據時代的安全困局

  如何在大數據時代加強個人信息保護工作,也是互聯網行業的熱點難點議題。在7月10日至12日召開的2018中國互聯網大會上,主管部門、專家學者和相關企業對個人信息保護這一話題進行了深入探討。

  有專家表示,以互聯網為代表的信息通信技術深度滲透到經濟社會的方方面面,海量數據時刻記錄著人們生產生活,並通過數據的分析與挖掘為網民提供個性化、精准性的服務。但在大數據時代,開發的力度越大,數據面臨的風險就越大,失衡現象就愈發嚴重和常見。

  “個人信息正在被大規模地電子化、數字化和產業應用化。”工業和信息化部信息通信管理局副局長隋靜談到,當前,隨著大數據、雲計算等數字技術的迅猛發展,信息採集的廣度和深度不斷拓展,信息流動日益突破地域和行業,對個人信息保護和安全保障提出了嚴峻挑戰。非法獲取、泄露甚至倒賣公民個人信息等侵害公民個人信息安全的惡劣事件時有發生,網絡安全問題日益凸顯。

  中國互聯網協會個人信息保護工作委員會主任委員周漢華指出,在數據沉睡時代,個人數據實際處於未被開發的受保護狀態。進入大數據時代之后,數據無處不在。它多點採集、多場景使用、多人經手、跨國界、跨邊界、跨業務線,保護難度很大。“如何處理好大數據的發展和個人信息的保護,是一個基礎性的問題,是一個關鍵的選擇。”周漢華說。

  “個人信息保護嚴格來講是由於利益驅動導致如此復雜。”清華大學法學院院長申衛星指出,工業4.0社會將數據比作石油,財富發揮作用,不可避免會引起個人信息的侵害。個人信息保護難點是很多個人信息覆在一定的數據之上,例如數據的傳輸、數據的利用,個人信息保護面臨著平衡問題。

  申衛星談到,以手機應用告知為例,過去是信息告知不充分,現在是信息告知過於充分,讓用戶不勝其煩,不得不點擊同意“從民法學的角度來講,一切權利取自於企業和私人,一切的限制必須有正當的理由和程序,否則僅僅為了行業的發展需要數據的使用,就可以肆意侵害個人信息,顯然是違背了現代法學的基本理念。”

  制度and立法

  個人信息保護任重道遠

  個人信息安全問題也是全球共同關注的話題。今年5月,歐盟開始實施針對個人信息保護的《通用數據保護條例》,為各國政府加強對公民個人信息的監管與保護提供了重要的立法范式。與會專家表示,解決大數據時代的個人信息安全問題,還要從制度設計上著手,完善體制機制和法律法規,讓個人信息保護有法可依。

  “人人都是連接器,數據隨時都在產生,數據創造了價值,也改變了我們的生活。”騰訊集團大數據法務合規中心總經理王小夏講到,大數據時代,人們都是實名社交,網絡變成了實名型的環境。互聯網公司有責任保護好用戶的隱私,這就可以通過產品功能設計去保護用戶的隱私,一開始就要把隱私保護納入業務設計和流程設計之中。

  隋靜提出,工業和信息化部作為行業主管部門,將著力完善個人信息保護的規章制度。同時希望互聯網企業嚴格遵守法律法規,持續優化用戶隱私政策,按照合法正當必要的原則,調用手機權限,切實有效維護好用戶合法權益。

  “激發數據保護的積極性,建立激勵相容的制度。”周漢華建議,個人信息保護法最重要的就是設計機制,要通過內生機制,充分調動企業或者數據控制者保護數據的積極性。

  “要強化制度設計,把個人數據以及隱私的立法放在數字經濟背景下來考量,建立一套保障機制體系和具體落實政策。”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副院長楊東認為,大數據正在成為重要的生產資料,把生產資料利用好是一個非常浩大的工程,需要進行制度設計,提高數字經濟立法。

  北京航空航天大學法學院院長龍衛球指出,我們將來數據立法的完善,要確保數據保護的三大底線,一是必要的個人信息和隱私保護底線,二是信息社會保護底線,三是信息和數據安全以及其他公共利益的底線。

(責編:孔海麗、伍振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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