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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信息,利用好更需保護好(人民時評)

李  斌
2018年06月15日07:19 | 來源:人民網-人民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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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衡好信息開發利用與保護個人信息安全的關系,事關每個人的合法權益,也關乎數字經濟能否真正行穩致遠

連日來,個人信息安全問題,再度引發廣泛關注。一款提供航班動態服務查詢的APP,因為新增了“可查看同機人主頁”功能,讓使用者感到個人信息暴露於外﹔工信部“黑名單”顯示,46款APP涉嫌強行捆綁推廣其它應用軟件、未經用戶同意收集和使用用戶個人信息﹔視頻網站A站發布公告稱,因為遭受黑客攻擊,近千萬條用戶數據外泄。這再次警示我們,要處理好數字經濟發展中的隱私保護問題。

信息技術革命方興未艾,個人信息具有很高的商業價值。從數字經濟規模躍居全球第二,到手機支付、共享經濟、“互聯網+”等新業態、新模式引領世界潮流,當下中國,數字經濟正成為驅動高質量發展、引領經濟社會革新的加速器。互聯網大范圍、深層次地拓展了發展空間,也帶來了隱私保護的風險挑戰。信息技術推動社會變革與信息安全風險不斷加劇的矛盾這一世界性課題,日益擺在我們面前。可以說,平衡好信息開發利用與保護個人信息安全的關系,事關每個人的合法權益,也關乎數字經濟能否真正行穩致遠。

個人信息的適度收集、使用,是數字經濟發展的必然前提,但搜集信息數據與建立數據信任是同等重要的。這意味著,用戶有決定是否讓渡個人部分信息、讓渡哪些信息的權利,企業也有尊重用戶意願、保護用戶隱私的義務。在網絡安全和個人信息安全的紅線前,誰都不能成脫缰之馬,誰也沒有超越法律的特權。為圖經營之便非法收集用戶信息、挖掘用戶偏好,類似做法猶如沙灘上蓋樓,難以真正支撐數字經濟的大廈。哪些數據具有私人性,哪些數據具有公共性,哪些信息一次授權一次使用,哪些信息一次授權可以自由流動,企業和用戶的責任如何界定、后果如何分擔,回答好這些問題,還需要政府、企業和社會凝聚更多智慧、共識和合力。

創新無疆界,但創新有規矩。不久前召開的全國網信工作會議強調,行業、企業作為關鍵信息基礎設施運營者承擔主體防護責任。這意味著互聯網企業不僅要克制謀利沖動、遵守法律規定,守住不拿用戶隱私信息做交易的底線,更應該在設計新產品和新的商業模式時,就把隱私保護考慮進去,解決好安全與發展的關系。沒有隱私保護的創新注定行之不遠,唯有兼顧了信息安全的新產品、新模式,才能經得起市場的檢驗。

隱私保護和信息安全僅靠行業自律和企業自覺遠遠不夠,還需要相關管理部門加強立法和監管。在依法嚴厲打擊網絡黑客、電信網絡詐騙、侵犯公民個人隱私等違法犯罪行為之外,主管部門更應把監管關口前移,完善信息採集、存儲、利用、開放的基礎規則和治理模式。新技術發展到哪裡,隱私保護和執法監管就要挺進到哪裡。隻有真正筑起信息安全的防火牆,才能打牢數字經濟發展的地基。

誰掌握了互聯網,誰就把握住了時代主動權﹔誰能更好推動契合互聯網發展需要的治理變革、社會變革,誰就能更好適應和引領信息化發展。今天,數字經濟已經無處不在,唯有守住信息安全陣腳,我們才能更好把握信息浪潮的發展機遇,暢享數字經濟的時代紅利。

《 人民日報 》( 2018年06月15日 05 版)

(責編:易瀟、楊虞波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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