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刷單炒信電商主體將入失信黑名單

2018年05月21日06:51 | 來源:北京商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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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刷單炒信電商主體將入失信黑名單

  為推進電子商務領域信用體系建設,解決突出的誠信缺失問題,5月20日,國家發改委等8部門聯合發布《關於加強對電子商務領域失信問題專項治理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通知》指出,我國將加大對電商失信主體的懲戒力度,各地方可根據需要制定地方電子商務失信主體認定標准,將認定后的電子商務領域黑名單納入聯合懲戒。而制假售假、侵犯知識產權、刷單炒信等失信電商主體被列入認定的電子商務領域黑名單。

  《通知》明確,電子商務領域失信主體名單分為電子商務領域黑名單和被行政處罰的電子商務領域重點關注名單。前者囊括失信被執行人(經營電子商務業務)、制假售假、侵犯知識產權、刷單炒信以及非法倒賣個人信息等失信行為﹔后者則為虛假宣傳、合同違約等失信行為。

  具體來說,《通知》提出,被列入電子商務領域黑名單和重點關注名單中的刷單炒信失信主體,省級工作組限期3個月整改到位。而重點關注名單中的刷單炒信等失信信息由電子商務平台提供,由“反炒信”聯盟督促主要電子商務平台採取懲戒措施。

  而對列入黑名單刷單炒信等失信主體限期未整改到位的,《通知》要求,省級工作組首先約談失信主體主要負責人。同時,督促省級“反炒信”聯盟或有關電子商務類企業,按照《關於對電子商務及分享經濟領域炒信行為相關失信主體實施聯合懲戒的行動計劃》要求,實施限制入住會員、降低信用等級、屏蔽或關閉店鋪、“封號封賬”、公開曝光等懲戒措施。

  央視調查數據顯示,目前我國有100多萬人在從事與刷單炒信相關的職業。業內人士指出,“刷單炒信”本質上屬於商業欺詐,既剝奪了消費者對商家信譽和商品質量的知情權,損壞消費者切身利益,更破壞了電商信用評價機制。2014年,《國務院關於印發社會信用體系建設規劃綱要(2014-2020年)的通知》曾明確指出,我國要嚴厲打擊電子商務領域內外勾結、偽造流量和商業信譽的行為,對失信主體建立行業限期禁入制度。(記者 蔣夢惟 實習記者 楊憶霖)

(責編:沈光倩、楊虞波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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