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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遞新規實施多日 曾經的“老問題”解決了嗎?

冷昊陽
2018年05月10日08:11 | 來源:中國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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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快遞新規實施多日 曾經的“老問題”解決了嗎?

  新出台的《快遞暫行條例》已經自2018年5月1日起施行。在新規施行后,“最后一公裡”配送、快遞實名制、隱私泄露等曾經困擾民眾的“老問題”如今解決了麼?中新網記者日前對此進行了調查。

  資料圖:北京市某小區外的快遞櫃上張貼提示,提醒快遞員放進貨櫃前首先征得收件人同意。中新網邱宇 攝

  “最后一公裡”難題仍待解

  “我以前經常收到短信,告訴我快遞放在櫃子裡了,最過分的時候,甚至短信都不給我發,我還要去購物平台查詢物流。”談到曾經各種各樣的“被簽收”經歷,家住北京的王女士如此告訴中新網記者。

  “不過在五一之后,感覺情況好轉了不少,類似於以往的事件還沒有發生過。”王女士說。

  據中國政府網的數據,2018年第一季度,中國快遞業務量累計完成99.2億件,日均1.3億件,業務量規模連續4年位居世界第一。中國快遞總量如此之大,可在用戶體驗最為直接的配送環節,則長時間給用戶帶來困擾。

  根據新出台的《條例》規定,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應當將快件投遞到約定的收件地址、收件人或者收件人指定的代收人,並告知收件人或者代收人當面驗收。收件人或者代收人有權當面驗收。這也意味著,如果快遞員拒絕送貨上門,則屬於違規的行為。

  家住哈爾濱市的陸文婷主要從網上購物,她告訴中新網記者,因為自己的孩子剛滿一歲,需要時刻有大人在身邊。“經常下樓取快遞,帶孩子也不是,不帶孩子也不是,給生活添了不少麻煩。”

  “我在五一之前就知道這個政策了,本來想五一之后就不會再有這個煩惱,沒想到部分快遞員還是不買賬。”陸文婷介紹,就在5月4日,她還收到了一條短信,告訴她快遞放在了小區的快遞櫃裡。

  而當陸文婷給快遞員打電話詢問為何不與她聯系時,快遞員則稱,“以前一直都這樣,不清楚這個規定。”

  在北京市朝陽區的某個小區,一位快遞員告訴中新網記者,自己常跑的這個小區上班族比較多,如果是在工作日白天配送,征求用戶的意見后也基本上都要放在快遞櫃內,還不如直接放進去,以節省時間。

  資料圖:快遞工作人員忙著分揀滿地的快遞。武俊杰 攝

  快遞實名制,落實情況如何?

  快遞實名制,同樣是本次《條例》中的一個重要關注點。

  快遞實名制是指寄件人需要出示身份証、登記個人信息,已於2015年底正式推行。

  《條例》進一步明確,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收寄快件,應當對寄件人身份進行查驗,並登記身份信息。寄件人拒絕提供身份信息或者提供身份信息不實的,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不得收寄。

  5月8日上午,記者來到北京市朝陽區某快遞點,當提出沒帶身份証件是否可以寄快遞時,一位工作人員表示,必須出示身份証件或提供身份証號碼,否則不予收寄。同時,這位工作人員告訴記者,在快遞新規實施后,該公司的系統已經升級,如果不通過實名制驗証,則無法下單。

  而在8日下午,記者則嘗試了網上下單、快遞員上門的郵寄方式。當記者在注冊了某快遞品牌的微信小程序的過程中,並未出現實名制要求。

  隨后,在記者下單時,小程序內界面顯示“因國家政策要求,寄件時請出示有效証件”的字樣,但在寄件時,快遞工作人員並未要求記者出示身份証件。

  資料圖:一張快遞單上,收件人手機號碼被部分隱藏。中新網邱宇 攝

  快遞單上的隱私保護是否有加強?

  在快遞實名制推行的同時,對於其可能帶來的隱私泄露問題,同樣被用戶所關注。

  《條例》規定,除有關部門依照法律對快件進行檢查外,任何單位或者個人不得非法檢查他人快件。任何單位或者個人不得私自開拆、隱匿、毀棄、倒賣他人快件。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及其從業人員不得出售、泄露或者非法提供快遞服務過程中知悉的用戶信息,情節嚴重的最高處10萬元罰款。

  說起快遞帶來的隱私泄露,或許不少人都會首先想到快遞運單上的個人信息。

  李欣是北京一家公司的行政人員,她告訴中新網記者,因為自己所在的公司和某品牌快遞有合作,所以公司常年都備有大量紙質快遞單,當員工有快遞需求時,再填單郵寄。

  “單位不少員工都跟我提過,希望可以使用電子運單。”李欣說,在單位員工看來,電子運單不僅操作更為方便,也有利於保護個人隱私。這段時間,她也正在和快遞公司協商,看是否可以全面使用電子運單。

  根據今年1月召開的2018年全國郵政管理工作會議通報的數據顯示,2017年,主要品牌快遞企業電子運單普及率提升至80%。

  據某品牌快遞的一位工作人員介紹,公司在電子運單上已經對用戶的個人信息做了處理,而傳統的手填單據則正在被逐步替換,但仍需要一定的時間。(應受訪者要求,文中部分人物為化名)

(責編:孟哲、沈光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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