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絡大佬“隱私論”透露了什麼
“中國人對隱私問題的態度更開放,也相對來說沒那麼敏感。如果他們可以用隱私換取便利、安全或者效率,在很多情況下,他們就願意這麼做。”“如果這個數據能讓用戶受益,他們又願意給我們用,我們就會去使用它的。”在3月26日的中國高層發展論壇上,百度CEO李彥宏的這番“隱私論”一經報道,便被噴成了篩子,許多網友吐槽:你問過我了麼?
“中國人對隱私沒那麼敏感”,或許道出了部分事實。在“阡陌交通、雞犬相聞”的鄉土中國,在知根知底的熟人社會,“每個孩子都是在人家眼中看著長大的”,人與人間界限模糊,自然就少有隱私概念,意識不到個人信息是需要保護的重要權利。雖然現在中國走進了“地球村”,處處是“互聯網+”,但確有一些人還延續著不重視隱私的思維慣性,可能為了拿點小禮品,就欣然填下家庭住址和手機號碼,正是這種相對淡薄的隱私觀念,成為信息泄露的一大根源。
但假如就此得出“中國人不在乎隱私,所以企業想用就用”的結論,顯然荒唐至極。至少從“聽罷其言,人人喊打”的局面來看,“不敏感”之說便站不住腳。隨著城市化突飛猛進,今天的中國整體從熟人社會轉向陌生人社會,個體之間界限愈加分明。而互聯網大潮興起,新興應用深入到生活方方面面,已經讓隱私的內涵和外延發生了質變,如果說從前個人信息也就是“姓甚名誰”“家裡幾口人”之類,那麼今天身份証號碼、手機號碼、網銀賬戶、網購賬號等等已經直接綁定著財務與人身安全,重要性今非昔比。當一次許可就意味著自己銀行卡等信息被知曉,又會有多少人“願意”?人們在紛雜的“用戶注冊協議”上一次次勾選同意,很多時候與其說是“願意交換便利”,倒不如說是別無選擇。
今天的中國人,特別是年青一代,隱私意識早已邁入“5G”時代,而互聯網大佬卻翻著老皇歷,拋出如“100KB/秒”般落伍的論斷,如果不是揣著明白裝糊涂,那就是價值觀有問題。當下,不乏一些企業買賣越做越大,技術發明層出不窮,規模體量居於世界前列,腦袋似乎還停留在過去:利字當頭“沖鋒在前”,一提責任就“大舉后撤”。用更加“開放”來模糊責任,給用戶貼上“對隱私不敏感”的標簽,說到底只是為了給自己的“數據變現”找塊遮羞布罷了。
事實提醒我們,在“數據有價”的時代,守護好隱私保護與合理利用的邊界,僅靠企業自律顯然不夠,監管部門必須行動起來。其實,去年6月開始施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網絡安全法》,就對數據保護、使用等做了規定,但整體來看,我國對信息泄露的處罰還是太輕。反觀在隱私保護方面堪稱典范的德國,若泄露客戶資料,就會面臨鋃鐺入獄、傾家蕩產的重罰。讓法律長出“利齒”,不妨就以普遍問題為突破點。比如針對當下眾多用戶面對服務隻能“被願意”的現實,應用軟件有責任提供“不開放隱私仍可使用”的選項。
互聯網企業風生水起,終究是以用戶“買單”為基礎的。深陷“數據泄露”丑聞的臉書CEO扎克伯格,在道歉信中寫道“我們有保護你的信息的責任。如果我們做不到,我們就不配擁有”。警示在前,用戶的“數據奶酪”不能想動就動。否則,難道要等到用戶“用腳投票”之時,默默咽下自釀的苦果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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