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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AI不可怕

馬建紅
2018年03月03日10:02 | 來源:北京青年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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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法律AI不可怕

   對從事人文社科領域研究的人來說,往往覺得科技進步和創新這些詞和自己沒什麼關系。當然,人文社科學者並不拒絕享受科技進步帶來的便捷,“烽火連三月,家書抵萬金”盡管有一份浪漫和慰藉在其中,卻也敵不過電話和微信及時通訊中一聲溫暖的問候。盡管如此,我還是覺得科技進步與創新這些事與我關系不大,尤其是在法律這樣一些由人來制定和實施規則的世界裡,隻要一個“守”字足矣。

  最近有報道說,法律AI平台LawGeex與斯坦福大學、杜克大學法學院及南加州大學的法學教授等合作進行的一項研究中,由訓練好的法律AI與20名經驗豐富的頂尖律師進行比賽,其結果是人類律師完敗。他們在比賽中所涉的內容或曰任務,與許多律師每天所做的工作很相似,而在完成的准確率和所花費的時間上,法律AI卻要比人類律師的得分高出一大截。雖然專家說這並不意味著律師這個職業的終結,相反,這項技術還可以幫助律師們節省出寶貴的時間,讓他們專注於客戶咨詢和其他更有價值的工作,不過專家也提醒法律專業的學生“需要理解這些人工智能工具和技術”,因為這將有助於他們成為更好的律師,以便未來在法律方面有更好的建樹。

  這就意味著在不久的將來,當普通人可以通過法律AI解決簡單的法律問題時,一般從事低層次法律服務的人將被淘汰,而法律人則必須依托於人工智能工具和技術提供的資料和數據,努力精進業務,提高自己的水平,才有可能在法律服務市場中立於不敗之地。換句話說,法律AI即人工智能工具和技術的運用,將使一部分法律從業者掙錢越來越難,甚至丟掉飯碗,這絕不是危言聳聽,而是越來越逼近的現實。

  其實,這只是人工智能或曰科技進步給人類帶來的“危機”的冰山一角,在其他領域中的人們,或許早已體會到了“器物”對人的排擠。不管我們願不願意,它就客觀地存在著,我們除了正視它、面對它外,別無他法。

  在現實中,我們對科技創新和進步所帶來的生活和工作方式的改變,似乎並不太過擔心,相反,倒是經常對創新能力的不足而憂心忡忡。在春節過后的第一個工作日裡,山東省有關新舊動能轉換的話題就曾引起了人們廣泛的共鳴。在承認落后的現實后,山東省提出的走出這一窘境的策略,就是要抓住時代機遇,增加創新動力、提高創新能力和激發創新活力。山東所面臨的問題,不過是整個中國社會問題的一個縮影,在當今世界,小到一個企業,大到一個省或整個國家,創新能力都是一種無與倫比的核心競爭力。

  尼娜·哈奇格恩與莫娜·薩特芬十多年前合著的《美國的下個世紀》一書,討論的是“美國如何在其他大國崛起的時代裡保持繁榮”的問題。她們認為要讓繁榮的狀態繼續下去,就必須“修復創新引擎”,因為從二戰以來,美國50%的GDP的增長和約65%的生產力的提高都源於科技的進步。在說明創新重要性的同時,她們還以中國作為相反的例子。作為中國人,我們都很自豪於曾經領先於世界的四大發明,尼娜和莫娜的書中也說,在歐洲人還在使用煤油燈的700多年前,中國的工程師、科學家和手工藝者就已經取得了一系列驚人的成就。除了茶和火藥以外,古代中國還有十進制、指南針、獨輪推車、紙、紙幣、活字印刷、多米諾這些聞名遐邇的發明。9世紀時,煉鐵技術就已在中國推廣開來,這比歐洲掌握該項技術的時間早了近1000年。在10-11世紀時,中國就已經建造了精密的海輪,其中最大的“寶船”有9根桅杆,長400多英尺,可承載2500噸貨物。相比之下,200多年后的哥倫布的航船,卻隻有125英尺長,載重280噸。

  然而,這種狀況在15世紀以后發生了逆轉,原因是明朝統治者選擇停止了中國大部分的海洋工業,在領先國外400年之時關閉了國門。而這一致命的決策,使得中國在僅僅一個世紀以后,當面對到來的日本和新歐洲侵略者時變得不堪一擊。中國的創新社會在明朝最后幾十年和之后清朝的持續下滑,使中國的經濟和世界大國地位也隨之下跌。作者由此而得出結論,創新並不一定能自行保持經久不衰。

  從天性來看,人類習慣於在已知的環境中生活,對於未知的恐懼和創新可能帶來的職業或其他風險,有一種本能的拒斥。事實上,科技或其他方面的創新,可能會使一些職業消失,但卻有可能創造出新的工作崗位。在當下的中國,隨著人們網購的流行與普及,一方面是傳統實體商店受到一定的沖擊,另一方面卻是快遞這一新型行業的興起,隨之還有物流交通需求的增長,在此消彼長中,是給消費者帶來的便利和實惠。

  人類的問題和欲望是無限的,創意也是無限的。作為人文社會科學的研究者,我們雖然甚少機會直接參與科技的創新,卻也不必惶恐其帶來的變化。我們能做的,就是熱誠歡迎類如法律AI的到來,緊跟時代的步伐,在其協助下把我們的本職做到更好。(馬建紅)

(責編:易瀟、楊虞波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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