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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到12輛營運特斯拉 作價每輛55萬元“抵債”

於南
2017年12月15日08:29 | 來源:証券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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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易到12輛營運特斯拉 作價每輛55萬元“抵債”

售價95萬元左右,2014年產,三年行駛約16萬公裡的二手純電動汽車——特斯拉Model S85,究竟價值幾何?

面對這一伴隨新生事物而顯現的新問題,普通消費者想必會茫然,事實上,就連那些專業機構也感到困惑。例如,針對上述特斯拉Model S85,二手車商最高報價32萬元,特斯拉官方保值回購定價則僅為15萬元左右,而資產評估機構給出的評估價值卻高達55萬元。

不過,專家並不認同資產評估機構的評估標准,“這是依照傳統燃油車評估標准得出的結果”,中國交通信息中心原總工程師趙向榮向《証券日報》記者介紹,“目前的評估體系往往會忽略新能源汽車動力電池的成本佔比以及其自身劣化造成的貶值。例如上述這款車的動力電池部分成本在整車總成本中大約可佔到70%-80%。而動力電池的劣化進程會隨著充放電循環次數(與行駛裡程關聯)的累積而加速,甚至使其在兩年至三年內就達到動力電池失效的國家標准(額定容量衰減至初始值的80%)。”

從我國新能源汽車市場爆發“元年”——2014年至今,隨著越來越多的“元年”產新能源汽車進入二手交易市場,愈發凸顯的新能源汽車殘值評估、交易等問題,不僅困擾著並不具備專業知識的普通消費者,甚至還抑制了金融業、二手汽車交易商參與其中的熱情。

2017年9月20日,由北京市某法院出具的一份《民事判決書》,就令易匯資本(中國)融資租賃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以下簡稱“易匯資本”)副總裁姜潔感到“非常冤枉”,其中,最主要的原因是法院採信的一份資產評估報告,認定易匯資本收到用於“抵債”的12輛平均行駛約16萬公裡的2014年產特斯拉Model S85,以2016年11月21日為評估基准日,評估車輛殘值合計達到了661萬余元(約55萬元/輛)。“但實際上,在處置過程中,這批車輛獲得的最高市場報價僅為32萬元/輛。” 姜潔說。

“拋開這個案例的商業恩怨,新能源汽車殘值評估的確需要得到產業管理層,以及法院、資產評估機構等社會各界的高度關注,因為這已經成為制約新能源汽車,作為我國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的一個大問題。”趙向榮表示。

易匯資本:

電池損耗對保值率影響巨大

根據《証券日報》記者從易匯資本處獲得的一份民事上訴狀:2014年9月29日,易匯資本與北京東方車雲信息技術有限公司(即“易到用車”,以下簡稱“東方車雲”)簽訂《租車協議》,約定易匯資本按照東方車雲指定的車輛品牌、型號,向東方車雲指定的供應商採購15台特斯拉車輛,並將車輛出租給東方車雲,租賃車輛所有權在東方車雲付清所有租金和租賃車輛殘值處置價后轉歸東方車雲所有,基於此,易匯資本與東方車雲形成了合法有效的融資租賃合同關系,租賃期限五年。

姜潔介紹,“但2016年10月份起,因眾所周知的‘易到資金鏈問題’,東方車雲已無力向易匯資本繼續支付租金及其他應付款項,此后,易匯資本為保有資產,先后於2016年11月21日、11月22日以及12月14日收回部分車輛以及東方車雲返還的車輛共計12輛”。

“收回車輛后,我們與東方車雲進行反復溝通,東方車雲表示希望繼續租賃這些車輛進行運營但又遲遲不給還款計劃,直到2017年1月19日,為維護自身權益,我們將東方車雲起訴至北京市某法院。2017年4月12日,北京市某法院向北京富川資產評估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富川公司’)出具《委托司法鑒定函》,而該機構直到2017年6月30日才出具《資產評估報告》。2017年9月20日,北京市某法院依據富川公司於2017年6月30日出具的《資產評估報告》,判決東方車雲向易匯資本支付經濟損失5327888.48元。” 姜潔說,“當時我們主張的經濟損失為9187200.48元。而導致此判決與我們主張存在巨大差距的主要原因就在於那份《資產評估報告》。我們認為該報告至少存在評估基准日選取節點不合理,評估標准選用沒有針對性、評估結果嚴重偏離市場公允價值,資產評估機構出具報告時間過長等問題。”

其中,“最核心的問題在於該《資產評估報告》得出的估值結果,是以‘假設12輛車電池使用狀況正常’為基礎的。”姜潔表示,“事實上,我們也是在經歷了這次事件后,才深刻的意識到,與燃油車殘值評估‘重年頭、車況、輕行駛裡程’的傳統經驗截然不同,電池損耗(與行駛裡程關聯)對如特斯拉Model S85一樣的純電動汽車保值率會產生重大影響。”

姜潔向記者坦言,由於擔心等待判決的時間,造成車輛更多的貶值,從而進一步擴大虧損,易匯資本於2017年10月份對上述12輛車進行了打包處置,整體以32萬元/輛的價格售出。“說實在的,絕大多數意向買家的報價都沒有超過30萬元/輛。最終能賣到這個價格,也多虧了我們自身有較強的二手車銷售能力。”

此外,姜潔還建議《証券日報》記者參考特斯拉官方自2015年4月份起面向中國消費者推出的保值承諾服務中,就特斯拉車輛給出的估值模型。

據記者查詢,該服務主要條款為“車主貸款購車滿三年后且三年內行駛裡程少於60000公裡,特斯拉將以該車輛購入價的50%回購該車輛”,在此基礎上,對於超出60000公裡的部分,特斯拉官方將按照3.25元/公裡相應扣除保值價格。

依此計算,2014年產特斯拉Model S85售價為95.07萬元(50%回收價為47. 535萬元)。而以上述差不多平均行駛裡程(160000公裡)的12輛特斯拉Model S85之一的158679公裡行駛裡程為例,其超出60000公裡部分為98679公裡,即需扣除保值價格320706.75元。也就是,該輛特斯拉官方給出的回收定價在不考慮其他貶損條件(諸如大事故、車輛更新換代等)下,最終回收定價僅為154643.25元。

特斯拉電池包衰減天然較高

導致貶值率高

也許,由於立場不同,特斯拉官方給出的回收定價模型,隻能成為上述案件中上訴方維護主張的理由之一。

但值得注意的是,據一位購買此批特斯拉Model S85車輛的消費者向《証券日報》記者表示,“他所購買的車輛(行駛裡程148314公裡),在充滿電后表顯裡程隻有361公裡。”

也就是說,這款特斯拉Model S85在經歷了三年16萬公裡的營運后,其電池包額定容量能夠支撐的續航裡程已經從當初的550公裡(一次充、放電循環),衰減到361公裡,衰減率約為34.36%,即此時電池包額定容量(相當於放電容量)相當於初始值的約為65.64%。

《証券日報》記者查閱2015年5月15日由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國家標准化管理委員會聯合發布的《電動汽車用動力蓄電池循環壽命要求及試驗方法(GB/T31484-2015)》,其中規定,動力電池的“合格標准”為:循環次數達到500次時,放電容量(能夠有效釋放的容量)應不低於初始容量的90%,或者循環次數達到1000次時放電容量應不低於初始容量的80%。

而以此標准衡量上述行駛了16萬公裡的特斯拉Model S85,根據特斯拉官方宣傳的這款車續航裡程初始值為550公裡,現為361公裡計算,也就是其電池包理論上(以一次循環行駛550公裡計算)僅經歷了291次充放電循環(遠未達到國標的1000次),放電容量就低於初始容量的80%,僅相當於初始值的65.64%,即已劣化為“不合格的動力電池”。

“電動汽車行駛裡程越多、電池損耗越嚴重,對車輛續航能力、壽命及殘值的影響越大,也就是電池內阻過大,不能進行大電流放電,性能已無法滿足負載。”不過,針對這12輛特斯拉Model S85,趙向榮認為,“它們具有特殊性,首先,由於均為營運車輛,所以這些車的電池包在二三年內就經歷了其它非營運車輛可能要五六年甚至更長時間才可能達到的循環次數﹔其次,特斯拉700多節電池的並聯模式,就決定了其自放電率達到每天4%,遠遠高於其它標准單體電池的每個月千分之五的自放電率。也就是其衰減率天然較高(自放電率越高,電池容量損失越大)。”

而《証券日報》記者根據易匯資本提供的特斯拉Model S85“車輛購買協議-車輛配置”粗略計算,這款車除電池包外其它所有配件價格合計約為21萬元,若以該車售價95萬元計算,其電池包價格應約為74萬元,即電池包成本佔到整車的約78%。

趙向榮以這一數據為參考給記者算了一筆賬:“按照燃油車每年5%的貶值率計算,三年后,這一行駛了16萬公裡的特斯拉Model S85電池包以外部分殘值約為17萬元﹔再按電池包25%的殘值18萬元計算(實際其已不符合電動汽車的使用標准,即應為失效產品),這輛車的殘值不應該超過35萬元。”

“憑我的經驗,銀行、汽車金融、融資租賃等金融機構對汽車產業發展的支持作用是非常巨大的。但面對新能源汽車這一新生事物,如果社會各界不能及時調整,科學的看待例如新能源汽車殘值評估等問題,那麼上述資金是一定不敢參與到產業發展之中的,更談不上支撐。”姜潔向記者表示,“為了公司未來還有勇氣繼續參與到新能源汽車業務中,發展新能源汽車融資租賃業務,我們還是決定對北京市某法院判決提起上訴,期望通過這一可能是目前‘電動車評估糾紛案值最高’的案例,引起社會各界的重視,共同來推動新能源電動車公允估值體系的科學建立,如此才能為新能源汽車產業奠定發展的基礎。”

(責編:易瀟、楊虞波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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