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為電影《社交網絡》海報
編者按:
近年開始流行的“微信”、“米聊”等新型手機通訊軟件以及 微博等 微博等 微博等 微博等SNS社交網絡等在給 我們帶來通訊便利、造福眾多“宅男”“宅女”的同時,也被不法分子盯上了,利用其搭訕事主,和事主交友,通過網絡聊天騙取事主信任后,約事主見面,伺機作案。
據美國媒體報道,Facebook交友已經成了當地離婚案件的主要誘因和搜集証據處,佔總數量的三分之一之多。 而我們身邊,各種“微信詐騙”、“微博約架”的案例也不勝枚舉。
“交友利器”在交到朋友的同時頻頻被不法分子利用,成為詐騙、盜竊和強奸等案件的工具﹔“社交網絡”在擴展交際圈的同時卻影響了原本正常的婚姻關系。
拿什麼拯救你?我的社交網絡。
——人民網IT頻道 魏艷 策劃/制作
FACEBOOK成離婚“沃土”
根據“離婚在線”法律公司提供的數據,牽涉到Facebook的離婚數量佔到總數的1/3,兩年來上升50%,Facebook成為離婚案件搜集証據之處。Facebook導致婚姻出現問題的典型模式是,夫妻一方在Facebook上發現了另一方的調情信息以及與情人的合影照片等。
◆ 案例1
“搖一搖” 搖來大色狼
擁有大學文憑的曹某,今年32歲,是寧波某汽配公司的部門經理。從去年11月起他通過微信搭訕女性,先后強奸了7人。曹某近日以強奸罪被判處有期徒刑8年6個月。
據法院查明,曹某常常用手機微信“查找附近的人”功能,尋找並搭訕當地高教園區附近的女性。取得對方信任后,他以看電影、聊天等名義想方設法把對方約出來,然后開車帶到偏僻的公園實施強奸,同時還拍裸照威脅受害者不許報警。曹某最后一次作案后,受害女性因為在QQ空間裡,發現了曹某在強奸她時拍的裸照,才選擇了報警。[詳細]
◆ 案例2
“搖一搖” 搖丟1.9萬
女子汪某和許某都因微信認識了“海歸”的劉某,沒料到日前對方以各種借口騙走了她們的財物。
汪某昨日到上海派出所報警稱,自己被人騙走了1.9萬元。據她介紹,前段時間,她通過微信認識了男子劉某,劉某自稱從英國留學回來。通過交往,汪某發現劉某長得帥,而且家境不錯。
不久,劉某找汪某借錢,說急用,第二天就還。汪某就把一張存有1.9萬元的銀行卡交給劉某。 很快汪某就接到銀行短信通知,卡裡錢被取光了。昨天上午,汪某聯系不上劉某,這才意識到可能被騙了。[詳細]
正方:軟件開發商有責
網友代表——
·娜他傻:微信只是一種交流工具,無所謂好壞,原本無辜。如果每個人都自尊自愛,就不會發生詐騙、強奸的悲劇,所以不能怪微信。
·對方正在輸入:女性自己不警惕或對自己不負責遭到的不法傷害,卻要埋怨高科技沒有履行提醒的義務,完全是一種舍本逐末、欲蓋彌彰的做法。
專家代表——
·重慶大學法學院教授、博導齊愛民:“微信”“米聊”和汽車的法律屬性都是產品, 全世界交通事故死亡人數為約為年50萬-70萬人,如果有人因此提出汽車是犯罪工具,不引辯論,隻引人發笑。
反方:軟件開發商無責
·叫我嗷嗷嗷 :微信的“搖一搖”功能本身帶有很強的誘導性,尤其容易對青少年造成不良影響,誘發社會不良交友風氣,就應該取消掉。
·風青揚:如果因為有人被騙,就要關掉微信。那麼按照這個邏輯,手機短信詐騙,是不是就要關掉移動和聯通?
·浙江金道律師事務所律師夏家品:微信軟件的開發商騰訊也需要承擔部分社會責任,比如至少在手機用戶開啟這兩個功能時,發出一些提醒,告知可能存在的詐騙等風險。
編后語: 當互聯網犯罪纏上社交網絡,又是無盡的爭辯……在小編看來,任何事物都有好的一面,也有壞的一面。作為互聯網新形式的社交網絡,我們不應該強求它一出來就完美無缺,片面夸大它的功與過,都沒有必要。 作為一個社交網絡用戶,我們最需要做的是定期檢查安全設置,確保賬戶信息的安全。畢竟,管好自己不難吧?